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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冀之光”高校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 2021-10-04 21:01
为提升学校对外汉语师资水平,助力河北省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冀之光”高校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我校将举办河北省首届“冀之光”高校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相关专业的教师及致力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教职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年龄不限,在任即可。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规范;
2.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中、英文发音标准,汉语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水平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以上。
三、比赛内容
1.讲课视频。讲课视频内容为中级汉语综合课,语言点讲解准确,教学环节完整,画面、声音清晰,时长15分钟内,MP4视频格式。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和单位,教学内容不能涉及所在地、所在院校的信息。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2.课程教案。详见附件1:河北省首届“冀之光”高校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案模板。同一参赛选手教案需与讲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
3.中华才艺展示视频。中华才艺展示分为必选项(歌舞类,权重占70%)和自选项(其他中华传统才艺,权重占30%)两部分。才艺展示内容健康向上,传播正能量,反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或当代文化,时间不超过8分钟, MP4视频格式。
四、赛制安排
1.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参赛人员需将讲课视频(MP4格式)、才艺视频(MP4格式)、课程教案(模板见附件1)及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压缩打包,以“姓名+学院/部门”命名,于2021年10月17日之前发送至guojichu@hebeu.edu.cn。
2.专家评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3。
3.公布结果。经专家组评审,推荐前三名参加河北省首届“冀之光”高校对外汉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复赛。
五、注意事项
1.作品内容要弘扬主旋律,彰显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文化自信。
2.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学校及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汇编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娜
联系电话:3969293
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学院)
文法学院
2021年10月4日
文法学院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