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 2023-03-02 17:09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信息已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发布。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学校现组织开展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3.访问学者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6.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⑤公派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4月10日前,申请人请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审批表》(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服务中心431室);按照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准备申请材料;请准备材料电子版一份,用于网上填报。

2.请申请人于4月10日至4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1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燕尾夹夹住)递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431室)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将自动取消。

2.公派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公派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研修工作报告。

4.如有意向申请其他项目,请浏览“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联系人:高月贤 李珊

联系电话:3967088 396708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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