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须知

  • 2022-05-23 05:39

留学生入学须知

一、留学生入学与注册

1.新生入学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报到时,需持录取通知书、JW202签证申请表及学校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并在入学后第一周内缴纳学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居留手续。没有按时交学费及无特殊情况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超过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收费具体标准参考河北工程大学留学生费用缴纳规定(附件1)。

2.新生入学时,需接受学校按国家体检要求和标准进行身体复查,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经复查发现患有疾病,并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国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于下一学年开学前到学校复查,体检合格者,准予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学习期限从下一学年算起;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一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时,获得合格健康证明方可入学。

4.如发现有不符合入学条件和手续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报到流程

5.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JW202签证申请以及护照等其他相关证件到国际交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缴清费用后方可注册;注册后,新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签订《河北工程大学来华留学生安全责任书》,领取宿舍钥匙和《留学生手册》,上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纸质照片4张、电子照片1张;

5.2新生到校后应到学院扫描高中成绩单(成绩单将由学院代管,待学生毕业离校时返还)、外国人体检表、高中毕业证、护照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并在到校后24小时内到所辖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

5.3新生完成报到后按照学院安排参加新生入学教育及正常教学活动。

二、留学生入学教育

1.熟悉环境,适应生活

1.1留学生入住宿舍后会有一系列的生活问题,学校后勤处配备了被褥,热水器和洗衣机,我们会现场教给他们如何使用宿舍常用电器及公共物品的保护,让留学生尽快适应。

1.2为了方便留学生的日常生活学院安排以下教育内容:

1.2.1办理宿舍网的流程

1.2.2银行卡的办理流程

1.2.3水卡办理流程

1.2.3学习用书的购买

1.2.4保险的办理流程

1.2.5奖学金评定办法

2.安全教育

2.1校纪校规、法制教育:组织留学生重点解读《河北工程大学留学生手册》中的相关管理制度.

2.2按照学校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

2.3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

2.4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留学生了解并掌握消防基本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健康体检

体检为办理居留许可所需流程之一,国际交流学院会安排留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于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体检部进行建康体检。


河北工程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入学要求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来我校学习的留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进入河北工程大学学习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身心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未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

(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河北省相关法规规章,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四)攻读学位项目的进入专业学习前,汉语水平需达到HSK 4级及以上。

(五)攻读学位项目的须有相应的学历及学位,本科项目需高中毕业,硕士项目需学士学位(MBA参照同等学历要求),博士项目需硕士学位。

(六)如实并及时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满足所有入学条件。

二、招生录取程序

来华留学申请人需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一)学历生

1.《河北工程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前置学历证书;

3.前置学历阶段成绩单;

4.前置学历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推荐信(申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生需2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5. 自我介绍视频;

6. 非应届生毕业去向说明(仅非应届生需要提供);

7. 本人护照信息页;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9.经济担保证明;

10.无犯罪记录证明;

11.监护人证明(仅未满十八周岁申请者需要提供);

12. 学习计划书(仅研究生需要提供);

13.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非学历生

1.《河北工程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前置学历证书;

3.前置学历阶段成绩单;

4.前置学历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推荐信;

5. 自我介绍视频;

6. 本人护照信息页;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8.经济担保证明;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监护人证明(仅未满十八周岁申请者需要提供);

11. 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审核

(一)留学生招生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流程开展录取工作,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背景、学术水平、语言能力、身份资格、经济能力等,并对其进行必要的考试或者考核,严把入学门槛。

对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状况达不到入学要求,品行不端,缺乏可靠的经济担保,缺乏在华监护人(限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学生)等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招收录取。

(二)本科生、预科生、进修生及研究学者

本科生由国际交流学院会同培养单位审核;预科生由国际交流学院审核;进修生和研究学者由培养单位审核,国际交流学院审定;校际交流生录取工作由国际交流学院会同相关培养单位审核。准予录取的,由国际交流学院提交拟录取名单,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研究生

国际交流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由相关培养单位复审,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考核,评估申请者学术水平,7个工作日内反馈考核结果。同意录取的,由培养单位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接收来华留学研究生审批表》,提交国际交流学院汇总后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录取

(一)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国际交流学院制作JW202 表和录取通知书,提交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外事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获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国际交流学院向其发放录取文件,完成录取流程。

(二)国际交流学院将录取名单报送至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财务处、安全工作处(部)武装部、后勤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及相关培养单位。

(三)新生入学要严格复核其资格和条件,审查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二次体检。对材料缺漏、不实或经复核发现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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